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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没有降低标准!环保部发文:5种情况环保验收不过
发布时间:2017-12-07 点击浏览:

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进一步强化了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主体责任。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验收标准不降低,验收结果全公开。那具体哪5种情况环保验收不给通过呢?

一、未经批准擅自发生重大变动的;

二、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决定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三同时项目

三、建设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四、验收报告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

技术规范

五、存在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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